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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击一线│“交叉执行+自行处置”破除异地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4-11-22 09:0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台江法院创新采用“交叉执行+自行处置”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案涉标的38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财产处于异地  执行陷入僵局

  厦门国际银行三明分行与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应向厦门国际银行三明分行返还借款本金380余万元及利息,厦门国际银行三明分行对于案涉抵押物即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房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主动履行前述义务,厦门国际银行三明分行向三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案涉房产位于异地,处置过程需来回奔波,耗时耗力,导致财产变现程序推进步伐滞缓。

跨地交叉执行  聚力破解难题

  根据上级法院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经福建高院裁定该案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即台江法院进行执行。台江法院接收案件后,按照“快衔、快研、快执”模式积极推进交叉执行案件进展。执行法官在收案当日便立即与三元法院取得联系,充分了解案件前期执行情况、可能存在的障碍、有无关联案件等,加快案件跨域交叉执行各环节衔接工作,为后续执行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执行法官快速出动前往房产所在地摸排,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房产处置意见,及时研判确定执行方案。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缩短房产处置用时的意愿,执行法官组织双方沟通协调,最终被执行人愿意配合腾房且双方通过议价方式确定了房产的处置价,该案涉房产得以快速挂网拍卖。

创新处置模式  加速房产变现

  由于前期交叉执行工作的高效推进,促成双方当事人再次“冷静对话”,并达成和解——双方均同意通过被执行人自行出售案涉抵押房产的方式偿还本案借款,因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案涉房产的拍卖并解除查封措施。

  案涉房产挂网拍卖的流程已走到一半,对于一起“难啃”的执行案件而言已到了关键一步,此时的“和解”是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痛下决心,还是逃避责任的缓兵之计,是法官需要慎重甄别的问题。为此,法官再次询问申请执行人意愿,确认被执行人已将330万元汇入双方当事人的监管账户。同时考虑到该案申请执行人系案涉房产的抵押权人,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变卖查封财产不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处置财产的价值,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房产的方案予以准许,并督促被执行人快速将该案涉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全部债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深化跨域执行联动合作,积极探索创新跨域交叉执行新路径,融入“快衔、快研、快执”工作模式,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激发出交叉执行效能,以更高效率、更好效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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