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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伴·更有福│老有“法”依
  发布时间:2024-11-06 09:54:36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请你们帮帮我”,2024年10月,台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接到年过六旬的张依伯的求助。

  原来,张依伯系离异独居老人,其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月虽有580元低保救助,但因身患多项老年病缺乏劳动能力,每月领取的低保救助金不足以维持每月日常开支及医疗费用。张依伯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履行赡养义务,但因家庭矛盾,其与独子小张之间多年断绝往来。为此,张依伯曾多次向社区居委会、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但均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无奈之下,他便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王惠萌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王惠萌法官拨通了远在外地的小张的电话,从原先家庭矛盾、张依伯生活现状为切入口,以法释理、以情动人,告知小张赡养老人既是道德的约束,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最终,小张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父子之间多年积怨得到了化解,且就张依伯的赡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两天,便成功化解了困扰张依伯数年难题。

“谢谢法官的帮助,让我老了也能有依靠”,张依伯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对台江法院的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不仅为多年断联的父子搭建重新沟通、修复关系的桥梁,也彰显了法院对弱势老年人的司法关怀。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拓展“司法护老”的渠道,为营造老有“法”依、家美人和的和谐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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