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上11时许,台江法院开展夜间执行工作,当场对一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2014年12月,林某向赵某转款50万元,2018年4月赵某向林某出具《借条》后,便未偿还过借款本息。经法院判决,赵某需向林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不仅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还长期躲藏,拒绝接听电话,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夜间11时点,“消失”的他突然出现
“法官,我刚刚碰见老赵了,你们快过来”,8月31日晚上,执行干警程帆在周末夜间值班期间,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林某的电话,表示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踪迹。考虑到被执行人赵某在案件进入执行后,更改了联系方式,搬离原住所,行踪隐匿已久,此次“现身”正是突破执行难题的好时机。执行局局长刘妙香、法警大队队长林紫微迅速召集执行局、法警队作出反应,与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相互配合,根据线索即刻赶赴现场,果然找到了“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赵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午夜12点30分,拘传释法后仍执迷不悟
回到法院,程帆一方面耐心地与赵某释法明理,做思想教育工作,一方面严肃表明立场,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内容,将会被采取拘留措施。经过多番释法析理后,赵某仍无动于衷,拒不汇报财产情况,只一味声称无法清偿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凌晨4点,不容侥幸当即拘留
经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有退休金等收入,却仍心存侥幸,企图逃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机立顿,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并迅速联系拘留所办理相关手续。
清晨8点,拘留所门前的调解工作
在拘留所门口,程帆再次组织双方协商和解,在连夜执行行动的震慑下,被执行人赵某感受到执行法官敢碰硬、动真格的决心,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偿还一部分欠款,但因与其所欠债务数额相差甚远,双方最终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赵某当即便被移送拘留所,为自己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当程帆等执行干警再次返回法院时,已是次日中午12时,这场从周末午夜时分就紧凑有序开展的执行行动,历经12个小时,终落下帷幕。
一丝线索不放,是因心中常怀对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的牵挂与责任;争分夺秒不误,只为落实生效判决的步伐能再快一些、稳一些。下一步,台江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