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相伴·更有福丨从“绝不调解”到“快速化解”
  发布时间:2024-08-28 08:59:35 打印 字号: | |

“我在网络平台上找的装修工人,我们还签订了合同,房子还没有装修好,工人就失联了,我要起诉到底,绝不调解”,石先生初到法院便向法官激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了解,2023年5月,石先生通过某网络平台上找到装修工人老曹,双方签订了《住宅空间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石先生委托老曹对新房进行装修,合同总价款6.3万余元,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竣工日期为2023年9月。合同签订后,石先生按约支付了工程进度款,而老曹在装修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项目装修,未完工即中途退场并失联。石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案件情况,了解到双方并未进行最终结算,石先生也未保存房屋当时的施工状态,且另行找工人进行后续装修。被告老曹则表示都有按要求进行施工,只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石先生提供的图纸不合理,且多次要求返工,导致无法按时完工,确实有剩一部分工程没有完成,但总量并不大,其同意退还没有完成部分的工程款。

  面对争执的双方,承办法官从“法”出发,从“理”入手,明晰双方的争议焦点,分别做好各方思想工作,耐心倾听意见、解答疑惑,通过充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全面剖析法理情理,引导双方放下心中芥蒂,理性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从立案起诉时剑拔弩张,到案结事了的握手言和,这是在法院常常出现的戏剧性转变,也是法官用心尽力开展调解工作所结的善果。下一步,台江法院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能动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化纠纷于源头、解纠纷于实质。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