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现在开始”,2024年7月23日8时30分整,随着福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林欢发出的行动指令,一场由福州中院指挥的台江、仓山、连江三地法院联合开展的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启动。活动邀请了台江区人大代表与新闻媒体见证参与,确保行动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靠前谋划,协同发力
陈某、吴某某向福州某银行借款,并将登记于陈某名下的位于鼓楼区某广场的店面作为抵押。因陈某、吴某某逾期未还款,法院判决陈某、吴某某应向福州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140余万元,福州某银行对前述店面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林铭伟依法查封案涉房产时,发现案涉店面已被连江法院率先查封,且目前正被案外人占据使用。
为进一步推动该案执行工作,林铭伟主动靠前谋划,向福州中院报请协同执行,积极和连江法院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涉店面的现状、权属情况等,协商移送处置权,并共同就该案执行行动预案进行谋划。
执行行动中,林铭伟带队到达现场后,承租人的员工谢某拒不配合执行,声称做不了主,要等负责人从外地回来后才能决定。林铭伟当场让谢某拨通负责人的电话,向其充分释明法律关系,告知其无正当理由占据被查封的店面已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若其确为案涉房产承租人,则应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法院在审查后将考虑采用带租拍卖方式处置案涉店面。该负责人在法官充分释法说理下,承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在两日内向法院提供相关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则将配合法院处置案涉店面。
跨域联动,集中力量
李某以其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某广场的房屋作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因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23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李某不仅不配合法院沟通约谈等工作,甚至态度恶劣拒绝履行义务,面对执行法官张宇秋多次督促履行更是置之不理。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工作,且行踪不定,严重影响执行工作进度,拉长了案涉房产的处置周期。
由于案涉房产以及被执行人李某的主要活动范围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为切实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快房产处置速度,承办法官张宇秋请求将该案呈报协同执行。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就该案的案情、执行难点、处置方案等事项展开充分讨论,共同制定执行行动预案。与此同时,在前期准备阶段,张宇秋还积极与案涉房产所在社区沟通,提前掌握被执行人行踪线索,为后续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行动当日,台江法院、仓山法院以及当地社区三方齐发力,前往案涉房产所在地开展执行行动。起初被执行人李某仍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企图逃避,但在两地法院与社区协同执行形成的强力威慑之下,感受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重视与决心,经过执行法官、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后,态度逐渐发生转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承诺将在案涉房产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主动搬离腾空。
本次行动结束后,台江区人大代表曾诚贤对本次由福州中院部署,台江、仓山、连江三地法院联合协同的专项执行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运用交叉执行制度有力提升执行质效表示极大肯定。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以来,台江法院持续推进交叉执行走深走实,探索形成“难案筛选+联动协同+研判预案+集中行动”四步工作法,积极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共同开展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全力化解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截止目前,台江法院交叉执行案件375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化解180件。下一步,台江法院将进一步用活用优交叉执行制度,充分激活执行效能,不断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为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