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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伴·更有福丨你有“忧薪”事,我做“护薪”人
  发布时间:2024-04-24 10:30: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台江法院在处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案件受理后不到一周便成功为讨薪“无门”的外来务工人员追回薪酬,让“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2023年8月,老黄与老张入职某酒楼从事保洁工作,约定每月工资4000元。但到2024年1月底,该酒楼突然停业,两人不仅失业,还没拿到当月的工钱,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两人几番奔走维权均没有结果,无奈来到台江法院起诉。

“2个多月了,就是要不到钱,现在老板也失联了,真愁人!希望法院能帮我们讨回血汗钱”,老黄与老张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也拿出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作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傅建勇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与当事人老黄、老张取得联系,得知二人系外来务工人员,被欠薪加之失业让其原本就窘迫的生活雪上加霜,便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以便高效化解矛盾,解其二人燃眉之急。但酒楼已经停业,负责人也处于失联状态,这无疑给法官的讨薪工作增加了难点。为此,傅建勇法官多次到酒楼附近实地走访、打听,终于在该酒楼附近的小区里找到了酒楼负责人,其对于原告二人陈述的事实都予以认可,却表示“酒楼都已经停业了,债务跟我也没关系了吧?”,企图“甩锅”。

“酒楼虽然停业了,但是酒楼的债务并不会消失。如果后续进入了执行程序,不仅要执行酒楼的财产,对法定代表人也一样会有影响,为了几千元去做老赖值得吗”,傅建勇法官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并劝导酒楼负责人设身处地地为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外来打工很不容易,几千元是他们辛苦了好几个月的血汗钱”。酒楼负责人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与原告进行调解。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当天,老黄、老张原先满面愁容终于一扫而空,向法官连连道谢,并对法官解民忧、护民权的为民情怀表示肯定,“立案不到一周,酒楼就愿意还我们钱了,真的太感谢法官为我们的事奔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台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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