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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庭到家庭,护“未”关爱不停——台江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发布时间:2024-04-24 10:25:41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教育引导其依法履行监护指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台江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也是该院坚持能动履职、做实为民司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2024年4月,小林来到台江法院,以丈夫小郑嗜赌成性,欠债仍不知悔改,双方已感情破裂并分居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陈羽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沟通了解小郑与小林于2019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数月后便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下女儿小文。双方均对感情破裂一事表示认可、同意离婚,仅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尚有争执。小林向法官“控诉”丈夫嗜赌成性、不陪伴孩子的激动情绪与小郑不闻不问的沉默态度形成强烈对比。

  一纸判决文书快速了结婚姻关系,但同样身为母亲的陈羽法官看到小郑对女儿毫不关心的淡漠表情,她的内心极其复杂。她深知在当前感情“快”时代下,离婚对于这对年轻男女而言或许只是一段情感关系的结束,但对他们年仅4岁的孩子而言,却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保障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陈羽法官决定与小郑进行“庭前谈心”,从父爱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的角度,谈为人父母的责任义务,引导其提升责任意识,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在法官耐心地开导下,小郑颇为动容,冷漠的心逐渐“融化”,表示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小林,愿意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保证会经常去探望孩子,给予她充分的父爱和陪伴。最终,双方在平和友好的氛围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陈羽法官还向他们发出了台江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他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应当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履行法定的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相互协商配合,以婚姻外另一种和谐的方式共同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职能,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彻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的全过程,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用法治甘露浇灌祖国幼苗茁壮成长。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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