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台江法院为7名打工人发放执行款3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3-12 10:10:44 打印 字号: | |

  龙年伊始,台江法院举行劳务报酬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7名打工人发放劳动报酬执行案款共计30万余元。

  小倪、小郑等7人原系福建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因该公司自2022年8月起拖欠工资,小倪等人便向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调解后小倪等7人与福建某科技公司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公司应分别向上述7人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金等。但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福建某科技公司均未履行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付款义务,上述7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福建某科技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亦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在财产查控中,执行法官仅发现其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有部分存款,但不足以清偿上述七个案件的全部债务,便多次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联系,其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消极面对执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台江法院开展的第十三场“执击一线”专项行动中,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家中,仍未见其踪影,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拨通林某的电话,其承诺会主动到法院处理执行案件,但此后却迟迟未现身。面对林某一次次爽约,执行法官责令林某限期到法院协调,但林某到院后,仍然心存侥幸,再次采用消极拖延战术,表示需要时间解决款项问题。执行法官当即对林某出具了拘留决定,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林某深刻认识到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当场支付了30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次日18点支付完毕。次日15点,林某便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完毕,上述7个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拿到执行款后,申请人小倪向执行法官激动地表示:“龙年一开始,我就全额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我非常开心。很感谢执行法官辛苦的付出,让我们能顺利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不服输”的冲劲、“能吃苦”的韧劲、“争一流”的干劲,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 ”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