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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击一线”专项行动丨岁末年关执行出击  百日攻坚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4-02-01 09:14:44 打印 字号: | |

  时至寒冬,天气渐寒,执行攻坚依然热火朝天。近日,台江法院开展“执击一线”之亮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派出执行干警20余人,出动警车6辆,对10起案涉标的总计达230万余元的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台江区人大代表林思远、陈海光现场见证监督。行动当天,台江法院当场扣押车辆1部,促成7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有1起当场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总计45万余元,对5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拘传措施。

无故拖欠货款  强制拘传促和解

  陈某因经营需要,陆续向周先生采购货物。截至2022年10月24日,陈某尚欠周先生货款12.4万余元未支付,周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向周先生支付拖欠的货款12.4万余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因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周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查封了陈某与其子共有的房产,并在执行行动当天前往陈某家中,面对面督促陈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多番联络后,陈某均不露“庐山真面目”,并企图以经济困难为借口拖延偿还欠款。执行法官明确告知陈某,已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若其继续怠于履行义务,则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依法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陈某充分了解了其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便多方联系家人,当场筹集5.8万元转账给申请人周先生,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

联合案外人霸占房屋 面对拘留立即喊停

  郑某、林某系夫妻关系,曾多次向邱先生借款合计58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郑某、林某未足额还款,邱先生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郑某、林某应向邱先生归还借款本金5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林某仍未履行生效文书,执行法官多番搜寻均无法与郑某、林某取得联系。因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遂上门张贴了房产查封、迁出公告。公告期间,案外人张某与其妻子宋某以其购买了该房产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但其提供的证据无法佐证其为案涉查封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故法院经审查后依法驳回执行异议。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将张某传唤至法院,明确告知其作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应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味霸占房屋的行为已涉嫌抗拒执行。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诺将尽快搬离案涉房屋,并主动向法官提供了线索,执行法官趁热打铁根据线索终与被执行人郑某取得联系。但郑某到法院后仍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郑某坐在开往拘留所的方向的警车上,方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也感受到法院执行法官“动真格”的态度,诚恳表示不再逃避责任,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郑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邱先生支付2万元,并承诺于一个月内偿还8万元,余下款项将分期偿还。

和解后“玩失联”  督促当场履行

    2023年6月,邹先生与福州某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约定印刷一批资料,确定了工期以及单价,并支付了首笔货款7000元,余款3409元货到付尾款。数日后,福州某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告知邹先生无法按照双方之前约定的价格提供服务,重新发出报价单,邹先生不同意加价并要求退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广告公司应向邹先生退还货款7000元及违约金。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福州某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但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而后邹先生私下找到刘某,经过多次协商主动让步,才与刘某谈妥还款事宜,但此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却玩起“失踪”,屡次拒接电话,企图躲避执行。

  执行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前往福州某广告公司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中,却不见法定代表人刘某的身影。执行法官继续锲而不舍地搜寻刘某的踪迹,并最终与其取得联系,电话告知其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必须限期履行还款义务。电话挂断三分钟后,申请执行人邹先生向法官表示已收到了刘某转账到款项,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被执行人“摆烂”不还款 法官刚柔并济破僵局

  2020年8月,林某甲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凌先生借款3万元,偿还了借款本金5000元,剩余25000元逾期未还,凌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甲应向凌先生返还借款本金25000元及支付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商讨案涉款项偿还事宜,林某甲同意分期向凌先生偿还款项,但林某甲在偿还完四期共计2000元后被刑事拘留。当林某甲被释放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林某甲,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面临十五天的拘留。林某甲却“摆烂”地表示其已被刑事拘留过,对十五天的拘留已无所畏惧。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前往林某甲住所,发现其家中尚有幼女,为保护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官立刻转变工作思路,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通知其到法院配合工作。林某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摆烂”也无法解决问题,倘若消极履行义务不仅将面临司法惩罚,还将对子女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在法官充分的释法说理下,林某甲终于放下心中的执念,当场偿还2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予以分期偿还。

多次推脱还款  见曝光立马还钱

  2020年6月,杨某向福建某珠宝公司下单加工珠宝后未足额支付报酬,福建某珠宝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应向福建某珠宝公司支付报酬3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声称与福建某珠宝公司尚有其它纠纷,不愿履行该案判决内容确定的还款义务。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找到杨某,其仍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态度傲慢地表示仅愿意支付15000元了结本案纠纷,不愿意足额支付生效判决确定的30000元款项,执行法官遂将杨某拘传至法院进行教育劝导,明确告知其不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杨某感受到执行法官坚决的态度,面对电视媒体的曝光,深知还款是他当前唯一出路,便不再顽固抗拒,提出当场支付15000元,承诺剩余款项将分三期偿还,双方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屡次食言不兑现 当机立断没商量

  林先生与福建某实业公司、福建某投资公司、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后达成协议,约定福建某实业公司应向林先生分期偿还租金58万余元,且由福建某投资公司、王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福建某实业公司、福建某投资公司及王某在偿还5万元后,便不再履行义务,林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各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表示会履行生效判决,但均未实际兑现。

  执行行动当天,执行法官传唤王某到法院,王某依然开出“口头支票”,考虑到其之前多次食言的行为,告知其应立即偿还债务,否则将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王某见状便立即表示将返回公司拿现金支付,为了督促王某兑现其诺言,执行法官申请派警陪同王某前往公司和家中取出20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林先生,拿到“真金白银”的林先生十分激动,并对法官勤恳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区人大代表说:今天我作为代表见证了本次执行行动,台江法院执行干警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态度严谨、坚决、讲究方式方法,有效地震慑了那些心存侥幸阻扰执行的行为,希望这种执行行动可以常态化!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立足于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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