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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17:39: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能熟练驾驶车辆,具有岗位所需的C1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1年以上驾龄且未发生责任事故

    3、年龄在18周岁以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驾驶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报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392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人员安排体检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合同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附件:台江法院聘用制驾驶员信息登记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3829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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