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丹和台江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走访了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林丹副院长现场指导医患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当天,福州某脑科医院与患儿家属就患儿脑部手术诊疗不足造成的术后并发症问题于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医患双方即向台江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我院工作人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受理,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并督促医院尽快履行。
“医患双方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当事人对该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疑虑,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后,即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不需要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直接前往法院申请执行。”林丹说道。
医患纠纷关注度高,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台江法院医患纠纷巡回法庭于矛盾纠纷发生源头便介入调解,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用“耐心倾听、精心调解、公心处理”的三心方法调解纠纷。接下来,台江法院将进一步在减轻群众讼累上“下功夫”,打好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为营造稳定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