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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提交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21 08:52:48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书一份。

1、强制执行申请书(空白处填写申请人的银行卡账号、户名、开户行)。

2、申请事项最后写明暂计至申请之日本息、迟延履行金等全部需主张的债权合计金额提交材料落款处需本人签字捺手印法人要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二、执行依据

1、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带来核对。

2、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一份。

3、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或者注销情况说明等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文件。

3、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提交委托代理材料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进行核对。

1)委托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2)委托公司职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等1份。

3)委托近亲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近亲属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委托近亲属的,为防止虚假诉讼发生,一般要求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人民法院法官见证下签收授权委托书,如有不便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对行动不便等特殊的当事人可以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附件:

        1.财产举证表

        2.确定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告知函

        3.申请执行材料接收清单

        4.收取执行款账户确认书(法人)

        5.收取执行款账户确认书(自然人)

 
来源:台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台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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