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狗蕨属树形蕨类植物,因其长满金色茸毛的根状茎形似金毛犬而得名。金毛狗蕨环境适应能力较差,适生环境受破坏,且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因其外观奇特、具有药用价值而盗挖、售卖,导致目前金毛狗蕨数量稀少。金毛狗蕨已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近日,台江法院一审审结福州首例非法收购、出售金毛狗蕨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12月13日,曹某某与章某某在仓山区某花鸟市场的三家花店内共购得4株金毛狗蕨植株。2021年10月29日,民警前往福州市仓山区某花鸟市场对这三家花店进行搜查,共查扣41株仍在销售的金毛狗蕨植株。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的45株金毛狗蕨植株均为野生金毛狗蕨,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现涉案的 45 株金毛狗蕨植株均已追回并移交福州市植物园。
被告人王某、黄某某、叶某明知金毛狗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金毛狗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被告人王某、黄某某、叶某的行为亦破坏了野生植物野外种群资源,危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属侵权行为。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本院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王某、黄某某、叶某于判决生效后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参加相关公益活动10次。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保护濒危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是我们共同的任务与希望。台江法院严厉打击非法采挖、交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践行生态文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每一片绿水青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