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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院蓝”守护“夕阳红”,“四全”工作法守住“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2-08-10 01:55:41 打印 字号: | |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台江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组织部署,做到责任“全落实”

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先后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讨论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发工作方案,要求全院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项工作重点,确定刑庭牵头承办、其他部门合作协办的责任体系,对准任务“方向标”,细化举措“刻度轴”,形成全院齐抓共治、部门职能联动、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制体系。

  二、聚焦精准打击,做到办案“全联动”

  总结前期同类案件审理经验,加强与侦诉机关进行案件信息交换,及时交流反馈案件办理难点、堵点,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推动实现侦查证据扎实、起诉定性准确、审判流畅高效。坚持“一案一策”,每周定期梳理、汇总研判涉养老诈骗案件情况,建立台账管理模式,逐案明确办案进度和时间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度快。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养老诈骗类案件5件,案件审理平均时长缩短至45天,较同类案件缩短约30%。

  目前,我院正在审理的涉养老诈骗类案件共2件2人,受骗老年人100余名,涉案总金额1000余万元。

  三、坚决从严惩处,做到追赃“全方位”

  7月12日,我院对3起涉养老诈骗类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件、集资诈骗罪2件,5名被告人以投资房地产、经营保健品为由,以高息回报、组织旅游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涉案总金额近100万元,分别被从严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全力追赃挽损,逐案制作涉案财产情况表,明晰涉案财产流向和查封冻结情况,广泛动员涉案人员积极退赃,审理阶段已退赔9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4万余元,最大限度减少损害群众经济损失。

四、常抓普法引导,做到宣传“全天候”

  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阵地,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律知识、发布典型案例,在福建省电视台、福州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宣传10余次,微信公众号文章《保健、旅游、投资...警惕!捂住养老“钱袋子”》被省法院自媒体转发,并获得近万阅读。线下与省委老干局、省公安厅、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反诈防骗、幸福养老”专题宣传月活动,我院干警围绕主题为福建省老年大学200余名学院讲授了一堂生动的预防养老诈骗法治课。依托“近邻党建+法治楼长”融平台,延伸涉老反诈宣传触角,进社区、进单元、进家庭、进养老院,开展普法宣传4次,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受众达400余名,“面对面、一对一、手把手”讲解示范“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及使用方法,让宣传更接地气。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台江法院将继续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涉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加大攻坚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努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夕阳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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