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亮剑刺破重云叠嶂,执行到位1500余万!
  发布时间:2022-07-21 08:43: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台江法院使用妙手手段破重重考验和难题,将1500余万案件执行到位。

  2020年,原告福州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林某、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林某、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应偿还福州某贸易公司借款本金11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与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还款义务,福州某贸易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松下村面积多达330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近六千平米的厂房已被长乐法院查封,本院系轮候查封,没有对上述财产的处置权利。且由于长乐法院受理的案件执行标的小,该案债权人因上述财产的情况复杂,不愿启动处置程序,这对本案执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面对轮候查封的不利状况,执行法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长乐法院沟通,商请取得了上述财产的处置权。另外,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渠道与被执行人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后,却得知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厂区也已出租给案外人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因案涉不动产上设抵押担保在先,厂区出租在后,依照法律规定,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但由于承租厂区的案外人公司尚在正常生产经营,厂区摆放的生产设备繁杂,强制腾空清退可能对该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为更好推进案涉厂房后续执行拍卖工作的顺利开展,且考虑到疫情期间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执行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公司三方进行协商,充分释法说理,疏导当事人不良情绪,最终案外人承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腾空交付厂房,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案外人公司在此期限内继续生产经营,顺利促成三方达成调解,极大地节约了强制腾空厂区所需的司法资源,也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贯穿始终。

  当执行法官委托评估公司对上述厂房及土地进行评估时,发现厂区内有证厂房和无证建筑存在混同,且部分有证厂房已灭失。这当然难不倒专业过硬、经验成熟的执行法官!他当即便委托测绘公司对所有地上建筑进行精准测绘,保证发布的拍卖公告信息准确、标的物权性质明确、权属清晰。

  最终,被执行人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所得价款1500余万元,使该案申请执行人福州某贸易公司和长乐法院相关案件债权人的债权均得到实现。申请执行人福州某贸易公司同意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林某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福建某针纺有限公司经营者终能再次轻装上阵、重新出发,多方当事人的矛盾得以化解。多方当事人均对台江法院执行法官迎难而上不怕苦的精神所深深折服,频频点赞。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落实“三提三效”行动部署,大力提升执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因案施策,面对难题肯坚持、敢突破,始终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