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公开向社会征集2022年我院办公耗材供应商,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附件提供相关办公耗材报价,并注意以下各事项:
1、供货方按照附件中要求的货物,提供报价,综合报价最低一方拟定为供货方(供货清单中报价非最低价货物原则上应保持与其他供货方报价中的最低价相同,如所有报价供货方均无法满足此要求,仍然以综合报价最低一方拟定为供货方)。
2、产品质量需予以保证,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台江法院可随时与供货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供货方要提供台江法院所需的相关货物清单、发票等相关报销材料,以便进行货款报销,供货流程中需提供相关验收凭证等,具体流程按台江法院采购相关要求提供。
4、报价文件除提供符合附件要求的报价表外,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对以上条款如有疑问可按第六条联系方式联系台江法院综合办进行咨询。
6、报价文件应密封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712收,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大89号综合办712室。截止报价时间2021年1月14日,联系电话:0591-62727805,联系人:王晶。
附件:台江法院办公耗材清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