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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06:58:1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能熟练驾驶车辆,具有岗位所需的C1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1年以上驾龄且未发生责任事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有意者自行登录台江法院(/)公告栏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贴一张近照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驾驶证,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87723932@qq.com(纸质材料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与测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安排政审,政审期间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聘用

  综合面试、技能测试、政审等情况,我院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相关待遇及要求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62727806

附件:台江法院聘用制驾驶员信息登记表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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