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选任公告、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意愿确认等程序,我区确定了104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现予以公示:
洪浩、洪源森、赵海江、秦枫(女)、熊志敏、范良真、谢云英(女)、江云斌、洪滢(女)、郑洁(女)、林炜、叶碧莲(女)、谢继斌、林川浩、李艺虾(女)、张翔、彭芃(女)、潭清华(女)、马燕燕(女)、黄孟香(女)、郑云娟(女)、卢爱萍(女)、张秀斌(女)、蔡剑伟、沈伟彬、朱庆杰、洪孝斌、唐美燕(女)、林江山、陈惠、兰琛(女)、林必榕(女)、方哲、王超、巫智强、黄富珠(女)、吴扉(女)、李彤云(女)、刘荣煌、毛宇、高勇、王雁、林玲(女)、刘宁、池灵玲(女)、许庭玲(女)、钟晨、梁锋、郑慧敏、吴剑辉、刘建英(女)、陈萍(女)、林星、郑钗妹(女)、林绰、叶丽玉(女)、陈鸿(女)、张晓波、梁宇红(女)、林海、林锐敏(女)、王欣、张林(女)、蔡翀(女)、唐娟(女)、张超、李宫音(女)、姚备、吴容华(女)、林宏琳、陈玉心(女)、张在和、林云(女)、谢喜平、黄鸿勇、林云英(女)、张冬萍(女)、林郑生、王秀芳(女)、陈震、李扬(女)、沈若沫(女)、林娟(女)、陈云(女)、赖锦华(女)、林岚(女)、林月秀(女)、陈昭容(女)、张惠敏(女)、叶维浩(女)、刘雅琼(女)、黄梅清、杨国珍(女)、胡腾鸣、陈晰(女)、饶振南、林可英(女)、施昂、陈丽华(女)、林玲(女)、邵星(女)、谢月珠(女)、徐国智、张春(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望全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对发现拟任命公示的人民陪审员存在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请及时向台江区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1-83286620。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