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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三举措严查涉“套路贷”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18 15:51:06 打印 字号: | |

  台江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特别对其中涉 “套路贷”案件依法严查。一是案件开庭前进行严格形式审查,逐案登记、跟踪,从借条的书写形式、银行走帐流水、利息违约金的约定等方面进行审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送核查处置。二是详细制定庭审提纲,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根据《“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工作指引》制定民间借贷案件庭审提纲,全面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案件,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案件区别开来。三是加强当事人到庭核查。针对借贷案件当事人多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可能造成案件事实难以查清等情况,台江法院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对有嫌疑的民间借贷案件,均通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说明,以准确查明案情,核清是否涉及“套路贷”。

  近期,台江法院经严格审查,发现4起可能涉嫌“套路贷”案件,均予以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犯罪线索移送核查上报。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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