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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反映分期付款案件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08 08:58:38 打印 字号: | |

  2017年,台江法院受理746起采用分期方式付款,买受人逾期支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结280件。案件审理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案件标的额较小,大部分案件都是分期购买新款手机、游戏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涉案标的额都在一万元以下。二是消费群体年轻化,案件被告人大都为“90后”年轻人,甚至还有部分在校大学生,对未能及时还款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三是交易大多通过网络进行,部分被告人通过利用个人信息,在网上平台申请分期消费,商家采取邮寄或指定门店领取的方式交付货物。四是分期消费过程中,商家往往隐去商品的市场价格,绕开法律对利率的限制规定,最终支付的总款远超过商品市场价格,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五是被告主动应诉率低,绝大多数被告人拒不配合和躲避送达,80%的案件最终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

  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应当提醒年轻人选择该种购物模式量力而行,理性思考、谨慎消费,逾期还款可能造成个人征信污点,不利于将来升学、就业。二是加强对分期消费监管。有关政府部门应针对分期消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对应的法律法规,遏制分期付款领域存在的违规乱象,避免分期付款成为利率管理的灰色地带。三是提醒商家做好风险防控。分期付款的商家应当对消费者做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认真审核还款用户还款水平,严控授信额度,避免诉讼风险。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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