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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多举措推进物业纠纷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7-07-25 11:16:44 打印 字号: | |

  台江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自2010年4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中心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职能。

  一是加强多部门联动。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立法官工作室、纠纷处理点,安排法官定时值班,与区房管局、纠纷案件所在小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重视对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对明显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以其能够接受的方式向其释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使业主与物业公司自愿达成和解方案。

  三是充分发挥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除了对个案中的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预防纠纷发生,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问题,告知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服务改进建议。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建言献策。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兄弟法院就开展物业纠纷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意见征求中,提出了“业主自行修缮小区公共设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可向物业管理企业追偿”等三条建议。

  2017年1-6月,台江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81件,审结69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共54件,调撤率达78.26%。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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