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伟光莅临台江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6-06-24 17:08:09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福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伟光同志一行莅临台江法院就如何减少和防范选择性执行进行调研,与台江法院纪检监察、执行部门干警座谈。座谈会上,刘组长强调需做到以下几点以减少和防范选择性执行:

  一是建立被执行人财产先行普查制度;二是将执行案件按照执行条件进行科学分类;三是对执行案件合理排序;四是启用执行报告措施,向部门负责人实时报告执行情况;五是接受公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六是比学赶超,严格内部考评;七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台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学健表示将认真研究贯彻刘组长提出的几点要求,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机制,防止选择性执行的发生。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