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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工作获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6-02-26 17:22: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鸣在台江法院呈送的有关刑事速裁工作报告上批示:“解决案多人少的出路在于改革,而改革必须遵循审判规律。按照案件的特征,区分疑难案件和普通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工作机制值得总结推广。”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卫里对此批示:“福州、厦门速裁试点单位有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为明年二年期的全面总结做好情况收集。”

  我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创新审前社会调查、远程视频庭审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等办案机制,制定的《办案手册》等已被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确定为该试点工作推广材料。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案件1141件,其中速裁案件185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08天,当庭宣判率达100%,做到“零抗诉、零投诉、零信访”。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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