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2015〕46号
2014年度台江区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 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台财决〔2015〕040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委办发(2003)78号,台江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台江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级人民法院判、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法院部门包括1个机关16个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法院 |
行政 |
132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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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台江法院主要任务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台江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级人民法院判、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围绕这些任务,我院2014年我院作出如下工作总结:
(一)立足审判职能,促进平安法治建设。2014年我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案件6945件,办结6193件,审结率为89.2%,同比分别增长13%和8%。
(二)创新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和谐发展。“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交通巡回法庭”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04件。强化金融司法服务,“金融纠纷巡回办案点”审结金融纠纷149件,在处理矛盾的同时还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建立医患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调解成功的11件医患纠纷在48小时内给予司法确认。
(三)优化工作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公信。积极运用新媒体,开通官网和微博,及时公布法院动态,发布审判执行信息1253条。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制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施细则》,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042篇,文书上网率达100%。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84人。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台江法院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705.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705.79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440.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4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040.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8.21万元,公用支出572.78 万元。
2. 项目支出399.27 万元。
3. 年末结转结余283.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440.2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358.63万元,增长14.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1568.6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120.06万元,增长7.6%。
(二)案件审判239.5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88.02万元,增长36.75%。
(三)其他法院支出623.6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223.38万元,增长36.3%
(四)购房补贴支出8.4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减少72.82万元,减少62.96%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7.2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加65.19万元。增加84.3%,增加原因系2013年未将警车公务运行费63.02万元计入公务车费,直接计入其他交通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45.7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 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5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45.73%和增长65.9%,主要是车辆更新及未将2013年警车费用计入公务车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35%。
附件: 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 |
部门(单位):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7.98 |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 17.98 |
——财政拨款结转 | 17.98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0.00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705.79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2,705.79 |
2、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3、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4、事业收入 | 0.00 |
5、经营收入 | 0.00 |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7、其他收入 | 0.00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0.00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0.0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收入总计 | 2,705.79 |
本年支出合计 | 2,440.26 |
结余分配 | 0.00 |
1、交纳所得税 | 0.00 |
2、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0.00 |
3、转入事业基金 | 0.00 |
4、其他 | 0.00 |
支出总计 | 2,440.2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83.50 |
1、基本支出结转 | 18.26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 18.26 |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265.24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65.24 |
3、经营结余 | 0.00 |
附件2: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单位):台江区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 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行 | 2,440.26 | 2,041.00 | 399.27 |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568.62 | 1,568.62 |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39.51 | 239.51 |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623.66 | 463.90 | 159.76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48 | 8.48 |
附件3:“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部门(单位):台江区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77.27 |
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0.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7.27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5.73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