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通知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7月15日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梅卿与被告林英汉、刘宝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7-10 23:08:45 打印 字号: |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7月15日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郑梅卿与被告林英汉、刘宝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