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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司法建议促银行合同完善
  发布时间:2014-06-20 11:11:23 打印 字号: | |

  台江法院在审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多为恶意逃避债务,法院在审理时很难与被告人取得联系,存在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极大影响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效率。为此台江法院专门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分会及辖区内银行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在信用卡合同中增设“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条款”的建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就此特别召集全省各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法规处负责人,并邀请台江法院相关领导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台江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展开探讨,并最终达成共识,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强化合同风险防范,最大程度降低银行诉讼成本十分必要,应当在实践中予以采用。同时与会银行代表纷纷表示希望台江法院继续加强与银行的司法沟通,督促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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