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诉息社区 法断是非——福建福州台江法院化解物业纠纷见闻
  发布时间:2014-06-20 11:07:03 打印 字号: | |

  

图为法官们在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为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双方进行法律释明。 邱何娟 摄

  记者亲历

  由于旧城改造加速推进,城市住宅小区规模扩大、数量增加,近年来,因小区管理衍生的物业纠纷频发。听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化解物业纠纷有一套,记者决定前往一探究竟。

  顶风冒雨解纠纷

  8月22日,福州,强台风“潭美”登陆,狂风夹杂着暴雨呼啸而来。

  8时30分,法官卢美铤顶风冒雨,匆匆赶至台江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今天他和当事人约好了,在这里处理一起物业纠纷。

  窗外,树枝被吹得东倒西歪,豆大的雨点敲打着玻璃。卢美铤拿起桌上的办公电话:“要是还没出门就先别来,等明天台风过境,我们上门办案!”

  “到了,到了。”门外走来一名30岁开外的黑瘦男子,一手回着电话,一手提着公文包。

  “你是唐新锋,顺华物业公司的代表?”

  “是的。”

  “请坐。”

  “前几天我们收到你们提交的诉状,反映业主老王拒交物业费的问题。”

  “是这么回事,老王他没有把自行车停放在我们划定的区域。车子丢了,就拒绝缴费。您说,这事能怪我们吗?”

  “别急,等老王到了,把事情摊开一起说。”

  过了一会,老王来了。谈起两年前丢自行车的事,他显然还心存怨气:“花了钱,请家物业来给我们当管家,管家没有尽责,我们凭什么再交钱?”“还不止丢东西这个事,现在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蚊蝇到处飞,安防措施也跟不上……”

  面对咄咄逼人的老王,唐新锋觉得有些委屈:“我们也有苦衷,给你们业主划了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排保安值守,你们为了自己方便随意停车。还有,我们收你们的物业费标准几年都没有变,而现在成本涨了三四倍。都像你这样不按时缴费,我们公司早就关门走人了。”

  看着双方又要斗起嘴来,卢美铤赶紧劝和:“老王,你想想,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随意停车,小区不是更乱了吗?”

  “其实这点钱不是不舍得出,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老王说出了心里话。

  卢美铤说:“业主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业主理应及时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可通过成立业委会进行监督,也可针对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提起诉讼。”

  老王专注地看着卢美铤,不时点头。

  “毕竟车子丢了,业主也蒙受了损失。”卢美铤回过头看着唐新锋,“要不,你们也做些让步?”

  “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只要他把拖欠的物业费给缴了,我们赔业主200元,违约金也不要了。”

  “老王,你的意见呢?”

  “法官说话公道。我还有什么意见。就按你说的办。”

  在卢美铤的见证下,双方当即履约。

  不到一小时,纠纷已解。卢美铤看着窗外黑云压顶,连忙招呼他们赶快回去。“注意安全啊。”告别前,他不忘叮嘱一声。

  送走他们,卢美铤才想起自己一早泡上的茶水,赶忙喝上一口。

  化解“拉锯”不简单

  “低层住户认为树木要及时修剪,否则影响自家采光,高层住户则希望小区绿树成荫,双方僵持不下,均认为物业管理标准不科学”、“楼上疏通马桶,捅破楼下水管,业主纷纷指责物业公司协调不力”……记者打开厚厚一叠的《群众来访登记本》,法官们记录的各式纠纷不一而足。

  “物业纠纷对当事人而言,事情不大,烦恼不小;对法官来说,标的不大,案件难办。”台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林绍理告诉记者,“类型多样化、群体性明显、敏感程度高、处理难度大。”他将物业纠纷案件总结为四大特点。

  一组数据显示,台江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

  针对日益增多的物业纠纷,台江法院于2010年3月30日成立全省首家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对物业纠纷实现简案快审、类案精审。“别看我们中心面积不大、人手不多,可作用不小。每年化解物业纠纷近百起,化解了发生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拉锯战’、‘口水战’。”林绍理介绍。

  叶先生自从入住后就饱受顶层渗水的困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推诿。叶先生只得自己找人来维修,花去4万余元。此后,他便赌气拒绝再缴纳物业费。官司打到了台江法院。法庭作出一纸判决:叶先生所住的房屋屋顶属于共用部位,物业对上述区域有维修义务,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

  8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碧水芳洲小区,只见墙上张贴着关于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的通知。物业经理告诉记者:“启动公用维修基金工作得到了业主们的支持,目前申报材料已提交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公室。”

  “一些业主和物业公司缺乏必需的法律知识,遇到纠纷往往采取非理性方式维权,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我们通过个案判决,发挥司法的预警和引导功能,推动当事人合法理性维权。”法官盛洁告诉记者。

  上门服务不缺位

  每周三,对于洋中街道司法调解员,同时也是台江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陈诚元来说是个繁忙的日子。一早,他要赶往位于台江房管局内的物业纠纷“法官工作点”上班,帮着法官一起做工作。

  “法官工作点”与房管局物业科仅有一墙之隔。时间尚早,却已是人头攒动。

  隔着一道玻璃,一名张姓男子探进头来问:“楼下业主养的大狗经常半夜乱叫唤,吵得我们全家没法睡觉。这事你们管不管?”

  “你们有和养狗家的主人协商过吗?”老陈问道。

  “都和他们反映过多次了,可是对方总是推三阻四。搅得我睡不好。”

  “跟物业反映过吗?”

  “物业公司说,业主在自己家养狗他们管不了。”

  “你先坐下慢慢说。有关养犬问题涉及公安、城管多个部门,我们帮你协调解决下。”老陈随后拿起电话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此情况,很快得到了答复。派出所民警表示愿意协助解决此事。

  第二天,老陈、民警陪着老张一起来到位于达道小区的这户养狗居民家中。出发前,老陈还特意找来了《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在老陈的说服下,养狗主人终于松口同意把自家的大狗送到乡下寄养。

  临走前,老张连声致谢:“早就听说‘法官工作点’专管物业纠纷。当时我也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给解决了。”

  随着物业纠纷“法官服务点”声名鹊起,当地群众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有纠纷,找法官。”

  为了方便群众问询,台江法院还在“心家泊”、“融侨锦江”等以往物业纠纷多发的5个小区设立“法官工作室”,聘请30余名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作为法院调解员,采取定期接访、随时约访、广泛接访等方式,上门服务、以案释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消除物业纠纷隐患,打造平安和谐社区。据介绍,自从“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这5个小区物业纠纷下降了85%。

  一中心、一工作点、五个法官工作室。台江法院通过打造三大平台快审快调。3年来,该院共接访群众509人次,化解204件物业纠纷,用最短的司法路径解决物业纠纷,让群众感知公平正义。

  当事人说

  以前,台江区受理的物业纠纷在全市排名第二。对于当事人投诉违章搭盖、“住改商”等问题,我们感到很棘手,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自从法院成立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后,法官言之有理、判之有据,我们工作好做多了,群众反映物业纠纷的投诉也少了。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对他们的工作都比较满意,老百姓很认可。

  ——福州市台江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 潘 焰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