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案件速递
六旬老人办10多张信用卡 恶意透支12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06-20 10:57:04 打印 字号: | |

  年过六旬的翁某贵,在福州7家银行申办了10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123万余元,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今日他被台江区法院判刑十年六个月。

  2007年6月6日,翁某贵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9万元)并开通使用。2011年7月起,民生银行的工作人员多次催收,翁某贵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截至2012年11月20日,翁某贵共透支本金15.7万余元。

  2010年3月14日,翁某贵在招商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额度5万元)并开通使用,截至2012年11月20日,共透支本金5万余元。

  涉案银行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案件随后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台江检察院审查认为,翁某贵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证据不足,于2013年3月29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翁某贵新的犯罪事实,并将案件重新移送到检察机关起诉。经查,翁某贵先后向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等申办信用卡,恶意透支。翁某贵称,他将银行透支款用于做生意买材料,因生意失败亏损,现无力偿还透支款。

  台江区法院审理认为,翁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逃避银行催收,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总金额达12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台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翁某贵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福建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电话:0591-62727701(导诉中心)0591-62727771(立案窗口)

传真:0591-627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