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动车相碰引起的侵权案件,庭上被告郑某某使用支付宝“当面付”功能当场实现对原告刘某某的赔付,双方矛盾及时化解。
刘某某诉郑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诉称,被告不按规定行驶电动车,对本次电动车相撞事故负全责,应当依法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000元。被告认为,原告各项主张没有依据,表示同意赔偿共800元,同时表示身上无足够现金及银行卡,待裁判后再行支付。
为及时化解纠纷,在台江法院经办法官的积极促成下,原、被告就赔偿数额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庭上,被告当即收到原告使用支付宝“当面付”功能转账的800元赔偿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