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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贵有恒铸天平,心存正义谱和谐——记台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明
  发布时间:2014-05-09 11:35:36 打印 字号: | |

  学贵有恒铸天平,心存正义谱和谐

  ——记台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明

  他的同事这样称道他:“他这个人呀,勤勤恳恳,真是个办案好手。”他的领导这样评价他:“这个同志业务水平、政治素质都是响当当的。”他接待过的每一位当事人都竖起大拇指夸奖他:“这位法官说起话来中听,办起事来我们放心。”他听了这些,却不自然地笑了:“现在的老百姓逼不得己才走进法院打官司,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有责任运用我的法律知识,让当事人拿着公平回,怀着关爱走。”

  他就是台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明,他固守着对公平公正的执着追求,不畏艰辛,无私无畏,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长期奋战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线。林明刚四十出头,却已在法院工作了22个年头,他从法律门外汉到知识型法官;他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全市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锐意进取,业精于勤

  1987年,林明从宁德财经学校财会专业毕业,被分配到长乐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林明那时经常说,在法院我是“学徒工”。刚刚参加工作时,面对繁琐的法律条文和术语,学财会出身的林明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不懂法,我靠什么在法院立足?”林明深知,想要当一名合格的法官,仅仅有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从事法院工作所需的法律专业知识。为了尽快地让自己从“外行”变为“内行”,林明从不放过每一次学习的机会。1992年,林明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他从厦门大学的法学和财经两专业自学考试学成毕业。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又先后进入全国法院系统业余大学、中央党校法律函授以及北京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学习。

  林明的爱人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两人平时工作都很忙,但他们却不放弃任何为自己“充电”的机会。爱人非常理解林明从事法院工作的责任和意义,为了支持林明的工作和学习,她主动地承担了照顾家庭和孩子的大部分事务。每天晚上,他们家的书房都是宿舍楼里最晚熄灯的。“一盏青灯伴书读,日间花影悄相移”,二十多年的法院工作生涯,林明养成了一种程式化的生活习惯:除了开庭、接待当事人、主持调解、撰写裁判文书,剩下的时间就是与卷宗、法学书籍为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多年的努力,林明共取得了财政、法律等专业的专科文凭3本,本科文凭2本。为了检验自己的法律功底,林明报名参加了2007年的9月的司法考试,他在没有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复习法律知识,以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在纷繁而充满诱惑的社会生活中,他始终远离喧嚣,在法律学习中提升自我的法学修为。他结合审判实践,潜心研究,先后在《福建审判》、《人民司法》等发表了数篇调研文章,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学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一位法学家曾这样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在民二庭担任审判工作时,林明常常要面对法律关系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每办理一件案件,他总是用心吃透案情,辩法析理。每一案件不仅判得正确、公平,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在审判工作力求使当事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他审理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被保险人李某在为自己投保时未能告知保险公司自己嗜酒的情况。投保后李某突感不适而意外死亡。李某的家属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18万元的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有长期嗜酒史为由拒绝理赔,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闹到了法院。林明接到案件后,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地研究掌握相关的保险知识,参阅了大量的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案例。他多次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理赔事宜,在调解中他运用自己掌握的保险法律知识,辩析保险原理、制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尽力化解双方的分歧。双方当事人最终口服心服,愿意以13万元保险金达成调解并及时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执行工作中,他第一时间跟踪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台江法院执行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的修订,补充更改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的相关内容,制作了执行案件时限跟踪表,定期公布承办人办结案件情况及未结案件的执限情况。他组织执行庭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从制度上彻底改变了执行人员办事拖拉,工作简单粗暴,态度冷横、生硬等衙门作风,做到了公正、高效、规范执行,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敬业爱岗 情融于法

  “干工作就要尽职尽责,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来律己,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自从他到法院工作,他就给自己定下了工作的标准。在平平凡凡的法院工作中,他一直固守着敬业爱岗的情结。刚从学校毕业从事书记员工作期间,他就毫无怨言地另外又担当起了法院会计的职责。白天,他在法庭上做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工作,完成后案卷整理并协助审判人员调查取证。每到晚上,他利用加班加点又成为院里的财务“管家”。那时电脑还没有普及,林明就靠手工将一份份财务数据叠加、核对。他对院里的每一项开支都严格把关、精打细算,想办案所想,急工作所急,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担任执行局副局长后,他作为执行局年轻的领导干部,主动担当起了执行局繁重的指挥和协调工作。2008年春节,福州德胜集团因涉及到债务纠纷被债主告上了法庭,账户内2000多万元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得知这一消息,被德胜集团收购的福州照相机厂的老职工们着急了——他们生活补偿费、遗嘱补助费都还没有补偿,无奈之下,他们只好起诉,案件判下来之后,执行又成了难题。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手里拿着153份执行申请书的林明坐不住了。他知道,这些钱是老人们用来养老的,如果无法执行,他们将如何度过自己的晚年。为了能让涉案的老职工们安心过年,林明带领执行干警快速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查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当他得知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被中院另案查封时,他及时与上级法院沟通,汇报了这些老职工的具体困难。通过他的汇报、协调,153件困难职工的执行申请由中院接收并案执行,在一个半月内以优先受偿的形式执行完毕。这些曾经以上访、静坐等激烈方式对社会怀有极大不满情绪的老职工对这一处理结果都表示了满意。

  “要用宽容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要以严谨的作风处理好每一件事。”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就是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处处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有了这种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林明总能善待每一位当事人,练就了“百听不厌”的本领,掌握了一套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先聊家常,再聊工作,心贴近了再说案子,讲法律,解决纠纷。 2007年春节前夕,一位伤心欲绝的老人来到台江法院执行局,他一见到林明,就“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哭着说:“我儿子快不行了,求你帮我们讨回儿子的医药费”。林明赶紧扶起老人,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慢慢说。经过了解,原来这位老人的儿子在餐馆内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脑死亡。由于打人者逃匿,法院判决餐厅老板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逃避赔偿,餐厅老板竟然在一夜之间带着家人消失了。得知了老人一家的悲惨遭遇后,林明和承办法官一起来到医院看望了老人的儿子。一个原本聪明伶俐的孩子一转眼就变成了不能动不能吃的植物人,林明很是心痛,他握住老人的手:“你放心,我们一定把你把赔偿款追回来。”可是,找不到被执行人,这个案子想要圆满结案又谈何容易?林明了解到餐厅老板是连江人,就立即动身去连江追查被执行人的下落。经过与警方的密切合作,两个月后,被执行人在上海被警方抓获。林明和承办法官一起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沟通,终于促成双方签订了被执行人先支付一半款项余款半年后付清的和解协议。“我原以为林局长让我回去等消息,还不知啥时才有下文。没想到你们还真把我孩子的事挂在了心上。”拿到了赔偿款的老人老泪纵横。

  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在林明的身边。“啃”掉了一个个“硬骨头案”之后,林明想到了“总结”。总结什么?林明带领执行局的干警们钻研执行技能和收集整理执行工作经验。很快,他们执行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攻克了一批老上访户,久拖未执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年来,林明个人执结了435起案件,参与组织协调了其他执行案件近千件,切实保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为民 公生于心

  “经得住干扰,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这是林明办公室内挂的一幅字画上的话,也是林明秉公办案、清廉如水的真实写照。执行工作艰苦而又复杂,接待的人员也是形形色色,但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不拿权力、原则作交易,虽然有人一时不理解,甚至抱怨他,但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他的公正评价。

  2008年的一个执行案件,一个执行申请人到林明办公室了解他的案件执行情况。临走时,执行申请人留下了一个信封,说是和案件有关的材料。事后,林明发现所谓材料中装的都是厚厚的现金。第二天,林明就将这位执行申请人叫到了办公室,严肃地批评了他,将钱如数退还给了当事人,通过努力使案件顺利执结。事后,执行申请人真心地表示:“我原以为,法院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现在我可真是服了。”

  由于被执行人对败诉和被执行不能理解,申请执行人因实现不了判决的债权不满意,执行法官往往扮演的是“两面不讨好”的角色,要把案子办的让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实在很难。有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财产被执行,甚至托关系,走后门,想尽一切办法阻挠法院执行工作。面对这些难题,林明总能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秉公执法,全力化解矛盾,力求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2002年3月30日,曾经是全省商业中心的华联商厦因亏损900多万元而关门。华联商厦的债主们纷纷起诉到台江法院。案件审理完毕后,执行却成了“老大难”。 华联商厦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总共有27件,执行标的本金3665012元,利息2106094元,诉讼、执行费达157100元。加之华联商厦为老的国有企业,还有大量下岗职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虽已对福州华联商厦大楼进行查封,但由于时间久,财产难以处置,而申请执行人又多,不断上访,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为此,台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台江法院妥善处理此案。为了维护稳定,给执行申请人一个满意答复,林明一方面召集申请人反复沟通思想,讲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他多次组织执行干警深入被执行企业,仔细审查华联商厦的财产。经过五个多月的协调以及多方努力,这起案件终于由原本确定的50%的清偿比例,提高到了70%的调解结果进行和解。这些历经近10年的案件,终于圆满和解,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扬,林明心里也充满了成就感。

  长期以来,由于执行工作的艰巨而繁杂,涉及的社会面广,许多案件判决多年仍不能执结。林明下决心亲自对台江法院历年未执结的案件进行了梳理,他发现被执行人为某上市公司的系列案件,共有十几件,总执行标的额有一千多万元,决定对这些案件作专项的积案清理。由于被执行人是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股票被冠以“ST”,还有可能被摘牌,公司业务一直处于停顿状态,没有任何营业收入,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些难题,林明毫不气馁,他指导承办的执行员一方面积极查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有关财产,同时查封、冻结了上述财产,给被执行人施加执行压力;另一方面,面对被执行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所谓心态,他亲自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但是被执行人不能理解,他们通过各种渠通向林明讲情。有的人过来讲这些案件已经好几年没人管了,你现在在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何苦为难被执行人了呢?林明听了则说,我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情了,就是对执行申请人无情了,这是不公正的,我不能这样做。他拒绝了被执行人的阻挠,仍然向他们讲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执行人的态度由消极转向积极,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此后这些案件均达成了和解,这一系列案件最终的圆满解决,使得由于金融危机而濒临倒闭边缘的执行申请人企业,重新获得了发展的生机,从而避免了这些企业员工失业的社会问题。

  然而,面对他所取得的那么多工作成就,林明仍然是那么淡然。直笔方能写正字,清廉才敢谈人生,这就是他给自己定下的人生座右铭。

  结语

  弹指一挥,二十二年过去。林明在台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工作着,他把自己的青春和执着无私地奉献给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赢得了民心,展现着当代执行法官应有的无偏无私的坦荡胸怀和对审判事业的赤诚之心。

责任编辑:福州台江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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