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执着
——台江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林紫微同志事迹材料
他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作为一名普通的法院法警工作者,他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着,岁月移转未曾改变他最初的选择,艰难挑战更增添他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如果说战士把武器看作自己的第二生命的话,那么林紫微同志则把法警事业视为自己生命的全部。
----题记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用这句话来描述林紫微同志是再恰切不过的了。现任台江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政委的林紫微,1997年从福建林学院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台江法院担任法警工作。十几年来,他热爱法警事业,恪尽法警职责,用一份平凡的执着与热情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深研业务,严以律己,公正执法,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诠释着司法警察这一光荣称号,更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尊重和赞誉;他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04、2005、2007年度被福州市法院授予个人嘉奖,2008年度被福建省法院授予先进个人。2010年他作为所在单位法警大队的青年文明号号长争创福州市级青年文明号获得通过,他也被院部评为2010年度优秀司法警察。
一、重实绩求实效,认真履行法警职责。法警工作表面看来平淡无奇,实际上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从事法警工作的十几年间,不论是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拘传拘留,实施扣押、查封、冻结、没收等执行措施,还是提押、看管被告人和维持法庭秩序,林紫微都坚持每个工作细节的到位,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一次庭审开始前他发现有人在大声说话并相互攻击,想到这是一个邻里间的多年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案,觉得不做思想工作可能难以保障庭审活动正常开展。于是,他马上耐心的向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庭纪律说明和不遵守纪律的后果,并当机立断将原被告双方旁听人员分开就坐,化解了一场可能的争吵,保证了开庭的顺利进行。十几年来,他与其他队员团结协作,押解、看管、值庭从没有出现过任何刑事被告人脱逃、自杀、串供事故。为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他还主动放弃休息,经常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他与队员们团结协作,积极配合执行庭搞好联合执行“攻坚战”,下大力气啃“骨头案”,共执结300多件执行案件,协助执行200多次,每次都能出完成任务。在案件执行中他特别注意执行效果,记得一个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安置的执行案件,林紫微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申请人从不理解、上访告状转变为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到最终案件执结还送了一面锦旗给他表示满意感谢。
二、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树立法警良好形象。林紫微认为,法警大队是法院整体形象的一个“窗口”,是维护司法秩序、确保审判功能的坚强保障。要履行职能、不辱使命,就必须将从严律己、遵章守纪、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牢记于心,并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任职以来,他始终严格按照省政法委“七条禁令”、“五条禁令”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来要求自己,平时坚持、用语规范;在值庭岗位上,坚持做到举止端正、文明得体、严整严谨;在执行提押、看管等任务时,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徇私情。秉承这种对工作的高标准追求,多年来他在法警工作一线付出了超出常人的努力,使自己迅速成长成熟,圆满完成了多项急难险重关键任务的执行,深受单位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三、出点子谋思路,积极为大队谏言献策。经过法警岗位上的多年磨练,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每一次提押重要犯人、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开庭以及协助办理重大、复杂执行案件后,他都主动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执行难点,研究应付预案,并将之形成文字记录待考。为统一规范警务活动,作为大队副政委的他还积极协助队长制定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对值庭规范、人员分工、队伍变换、动作姿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操作规程。几年来,他还参与制定了《值班值勤制度》、《值庭制度》、《羁押室管理规定》等近10项制度,有效推进了大队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抓学习作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法警大队人少事多,有时一个要干几个人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林紫微长期以来仍然坚持不间断地学习。多年来,他担任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达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识和司法为民的宗旨,理论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同时,他还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等项的支部工作。2005年由于在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中表现突出,他被单位推荐到南公社区担任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政治指导员,工作成绩受到社区党组织和区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同时,他还重视强化法警业务技能的学习训练。几年来,他克服工学矛盾先后取得了中央党校法律本科和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函授毕业证书。2005年在参加完市中院法警支队第一期培训后,由于表现出色又被支队抽调参加第二期训练和省院总队组织的比武考核。其间,他小孩生病发高烧在医院挂瓶需要人照顾,但是第二天的比赛又迫在眉睫,为了集体的荣誉,他在妥善嘱咐家人后又毅然投入紧张的全封闭训练,最终获得了射击、擒敌拳、捆绑、上铐、1000米跑等五个项目的优秀,为福州中院获得团体第一名立下战功,受到支队领导的一致好评。
五、讲团结重协作,持续攻坚大庭保障。林紫微深知,“大庭保障”是法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维护法庭秩序、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平台。每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开庭,他总是协助大队长做好庭前预案,科学计划、有力布署,确保刑事大要案开庭保障万无一失。2008年初,辖区内一起有十九名被告人涉案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警务保障,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被告人均属重刑犯,庭审保障任务十分艰巨。在准备开庭前,他积极参与研究该案的警务保障预案,在充分考虑各个重点细节,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制订出一份详细可靠的保障预案。经过数次的改进完善,该预案得到院领导高度认可,后来在该案庭审保障的实践检验中获得了成功。案件开始后,由于大队长临时要参加重要学习活动,作为大队副政委的林紫微责无旁贷的担起了该涉黑案件的提押、看守、开庭等工作的指挥协作工作。由于案件牵涉面广,开庭其间曾有熟人、朋友要求安排犯人与家属相见,他总是断然拒绝。为确保开庭顺利进行、不受压力干扰,他在队员里特别强调了纪律,提高警惕,统一了思想。在多日的开庭当中,他还群策群力,积极发挥各位队员的聪明才智,及时调整细节、应对出现的问题。团结全体警员并与有关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圆满完成了该涉黑案件的刑事开庭保障任务。
“马克思说过: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我相信法警事业就是这样一种事业,它将是我永远为之而奋斗的事业。”回顾起多年的足迹,林紫微显得坚定而又执着,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他的这份平凡的执着与热情,一定会再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