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
3年前的某一天,黄某开车撞伤了陈某,造成陈某十级伤残。经台江法院判决,黄某赔偿陈某1.2万元。事后,黄某的亲戚作为肇事车主领走商业赔偿,却不肯赔偿给陈某,导致伤者陈某得不到赔偿。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发现黄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只能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出后,执行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将黄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生活工作处处受限,无法入住星级酒店、坐飞机、出入境等。
在法律的威慑下,黄某专门从云南赶回福州,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经过法官耐心教育引导,释法明理,最后黄某交纳一万余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对法官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