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当事人林某文不畏40℃高温,怀着感激之情给台江法院民二庭送来一面印有“依法调解创和谐,执法迅速解民忧”的锦旗,以感谢该庭法官依法办案、迅速调解,为民解忧。
原来该案被告福建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急需资金,曾向原告林某文、陈某借款人民币235万元。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某向俩原告出具了《借条》,承诺2013年6月30日前还清本息2478000元,由被告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还款期限届满,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本息,林某文在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台江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被告有转移财产嫌疑,迅速依原告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及时冻结了被告名下的财产,为案件的调解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认为原告的不宽容等致其资金冻结,在外生意遭受损失。而原告则认为被告失信于他,资金也陷入困境。原被告双方一度陷入紧张气氛,激烈对峙。承办法官耐心劝解稳定双方情绪,采用背靠背方式逐个说服,分析各自的困难处境,互相谅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同意当场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于8月20日之前还清。
至此,从立案到结案,仅仅花了17天的时间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为辖区内的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充分展现了台江法院法官的“及时、高效”的办案效率,也体现了“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办案理念。